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華龍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域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問責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華龍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域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問責年活動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16年8月2日
華龍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域懶政怠政
為官不為問責年活動實施方案
根據《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華龍區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問責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華龍辦〔2016〕18號)和《河南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對全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重大改革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督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審改辦〔2016〕5號)要求,為進一步推動“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展,圍繞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域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問責年活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有關要求,嚴肅查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域存在的“不敢為”“不會為”“不想為”問題,建立健全“明責、述責、評責、問責”工作機制,著力營造敢為的環境、提升會為的能力、形成想為的氛圍,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助推華龍區新一輪趕超發展。
二、治理范圍和對象
治理范圍:全區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政府所屬事業單位。
治理對象:上述部門和單位中,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過程中,“不敢為”“不會為”“不想為”等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
三、重點治理問題
針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的突出問題,督促責任單位落實簡政放權、加強監管、優化服務等重大改革舉措,重點對落實取消調整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按要求向社會公布權責清單、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清理各類無謂證明和繁瑣手續、方便基層群眾干事創業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嚴肅查處明放暗不放、放虛不放實等問題,堅決糾正不按權責清單行使權力、濫用權力等行為,著力解決基層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等頑疾。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情況。(1)省政府、市政府要求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是否停止執行,有無自行給與過渡期、暫緩執行的問題,是否存在改頭換面、變相審批等現象;(2)省、市政府已取消的指定地方實施審批事項是否全部落實到位,發現問題后是否進行整改,有無具體整改措施。
2.承接省政府部門、市政府部門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情況。(1)承接過程中是否有接不住、接不好的事項,采取了哪些措施應對這些問題。(2)有無自行將本部門負責實施的審批事項下放給鄉(鎮)辦或由鄉(鎮)辦初審的問題。
3.貫徹落實權責清單情況。(1)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宣傳是否到位、機關內部執行是否到位、服務大廳運用是否到位;(2)是否存在超越清單“亂用權”或不按規范程序行使行政職權的問題,對存在問題是否進行查處,對有關責任人是否進行問責;(3)是否按照行政權力清單動態管理辦法要求,根據權力要素變動情況及時提出調整意見或建議。(4)是否參照《濮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濮陽市行政權力清單動態管理辦法的通知》(濮政〔2015〕79號)要求,根據權力要素變動情況及時提出調整意見或建議。
4.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情況。(1)出臺了哪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措施辦法;(2)在事中事后監管工作中存在哪些不敢管、不會管、不想管的突出問題,是否抓了整改;(3)具有行政檢查執法職責的部門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情況。
5.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情況。(1)是否分別編制創業創新服務事項清單和便民利民服務事項清單;(2)優化審批流程采取了哪些舉措,清理成效有哪些,減少了多少環節、壓縮了多長時限、減少了多少材料;(3)是否積極推動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推動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4)是否對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的無謂證明和繁文縟節開展清理,清理了多少;(5)對本部門負責的年檢是否進行了清理,清理結果是什么;(6)對本部門的指定性培訓是否進行了清理規范,不符合規定的是否全面取消;(7)是否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進行清理規范,清理了多少。
6.規范行政審批服務行為情況。(1)對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流程是否組織開展了簡化優化,精簡審批申報材料、壓縮辦理時限、推行一個窗口受理等方面的情況;(2)對以部門“紅頭文件”增設的審批環節清理是否徹底,還有沒有類似文件沒有修訂或廢止,發現一個,廢止一個,并對相關責任人和單位進行問責;(3)是否存在擅自增設或變相增設行政審批事項的情況;(4)是否存在越權審批、應批不批,或擅自提高、降低審批標準現象;(5)2016年前7個月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有無超時或讓群眾、企業多次跑腿的現象,發現一件處理一件,對有關責任科室、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
7.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1)有無工作方案,有無具體領導負責,有無具體責任科室;(2)工作推進有無具體舉措、有無創新亮點。
四、工作步驟
堅持統一安排、分級負責、突出重點、整體推進的原則,把督促檢查和執紀問責貫徹始終,推進監督檢查日常化、執紀問責常態化,確保問責年活動取得實效。從2016年8月起,每月3日前,各單位要將上月重點工作開展情況、問責情況報送區編辦。活動共分為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5日前)
通過召開專題會、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對本單位問責年活動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問責年活動方案,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重點落實明責機制,開展明責活動。
(二)自查自糾階段(8月5日—8月25日)。各單位要對照重點治理問題,本單位存在的“不敢為”“不會為”“不想為”等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問題,逐條進行自我查擺。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網絡、微信等多種方式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建議,收集群眾反映問題。對自我查擺發現和群眾反映的問題,要緊密聯系思想、工作實際,深入剖析存在問題的實質、根源和危害,建立問題整改臺賬,明確責任人、責任時限,逐條整改落實。重點落實述責機制,開展述責活動。
各單位要對本單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問題逐項開展深入細致的自查,發現問題、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逐項提出針對性強的措施并加以整改,并認真撰寫自查報告,于8月25日前報送區編辦。自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明確責任情況;(2)對照重點治理問題,逐條開展自查,逐條寫明工作開展情況;(3)對發現問題逐條提出整改措施;(4)工作成效;(5)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6)下一步做好有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各單位同時報送《區政府工作部門和相關事業單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域重點治理問題自查表》(見附件)。
(三)監督檢查階段(8月26日—10月31日)。區政府辦、區編辦、區政府法制辦、區行政服務中心、區督查局、區監察局組成檢查組,對各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隨機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核查,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的追究責任。重點落實評責機制,開展評責活動。
(四)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11月15日)。各單位要圍繞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域懶政怠政為官不為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治標與治本、當前與長遠、集中整治與完善長效機制相結合,將查擺出的、群眾反映舉報的和群眾評議的問題逐一梳理匯總,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分析問題根源,研究解決辦法,查找制度機制上存在的漏洞及薄弱環節,將問責年活動的總體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效果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不斷完善和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各單位要認真撰寫行政審批領域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問責年活動工作總結,于11月15日前報送區編辦。工作總結應包括以下內容:(1)領導重視情況;(2)部署安排情況;(3)機制建立情況;(4)自我查擺情況;(5)問題整改情況;(6)問責情況;(7)工作取得成效;(8)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9)下一步做好有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五、方法措施
要將明責、述責、評責、問責工作機制與動員部署、自查自糾、監督檢查、總結提高等工作階段緊密結合,統籌推進,協調聯動,確保問責年活動取得良好成效。
(一)建立明責機制。根據本單位工作職責,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責任清單和權力清單。同時圍繞服務群眾、服務企業、服務發展等內容向社會進行公開承諾。圍繞重點領域、重點工作建立目標任務、完成時限、責任人員“三個清單”,實行清單化管理。
(二)建立述責機制。圍繞工作職責、重點工作落實情況、踐行承諾情況、自查發現問題和群眾意見建議的整改落實情況等內容,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上公開述責,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三)建立評責機制。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士、服務對象、城鎮居民等群眾代表參加的民主評議座談會,請群眾參與、由群眾監督、讓群眾評判。根據民主評責情況,進一步查找本單位存在的問題,邊查邊改,將查擺問題經常化。
(四)建立問責機制。配合紀檢監察機關,將問責貫穿活動始終,查清重要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切實做到有責必問、執紀必嚴、及時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切實將開展問責年活動與“兩學一做”“主體責任深化年”活動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統籌協調推進,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盡快制定本單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域問責年活動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主動積極作為,著力解決突出問題,扎實推動“放、管、服”改革深入開展。
(二)推動工作落實。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域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問責年活動,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負總責,以上率下,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督查,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推動工作開展,確保問責年活動取得實效。
(三)營造濃厚氛圍。各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要利用電臺、電視臺、報紙、手機等媒體平臺,及時向社會通報精簡審批環節、優化辦事流程、提升服務水平等方面的改革舉措,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要注意總結問責年活動取得的好經驗、好做法,選樹先進典型,倡導敢為會為想為的風氣,在全區營造濃厚的干事創業氛圍,確保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聯系電話:0393-4497775
聯 系 人:程 楠
附件:區政府工作部門和相關事業單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領域重點治理問題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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