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華龍食藥行罰(2013)002號。
案件名稱:達達快餐采購食品相關產品未索證,食品原料未建立進貨查驗等級記錄案。行政相對人全稱(姓名):濮陽市昆吾路達達快餐。
法定代表人姓名:孫娜。
處罰事由:采購食品相關產品未索證,食品原料未建立進貨查驗等級記錄。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
處罰決定內容:警告、罰款人民幣2100元整。
履行方式:自覺履行。
履行期限:自做出處罰決定15日內履行。
救濟渠道:若對處罰有異議進行陳述和申辯。
作出決定日期:2013年7月18日。
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華龍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履行情況(結案方式):自覺履行。
結案日期: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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